菲律賓皇家航空

條款與條件

缺席未搭乘 – 罰款和費用僅適用於乘客的自願行為和因素,不適用於不可抗力在內的非自願因素。

罰款和費用 - 以下退款會因您選擇不同幣值而產生匯率轉換之匯差及手續費。

重新預訂費用:

必須在航班起飛前 48 小時以上重新預訂;須收每位乘客/航段 PHP1800及新預訂之機票差額。

取消/退款:

航班日期的取消和退款必須在航班起飛前至少 72 小時完成,並須支付取消費每位乘客/航段 PHP2000, 不使用此機票即視為沒收且不可退款; 但如果在航班起飛前 24 小時取消,機票將自動作廢。

姓名更正 – 不允許更改姓名。

更正名字或姓氏只能在出發時間前 24 小時提出, 不收手續費。

更改目的地

須經管理層批准,並將適用於人道主義原因。 可選擇任意目的地,但需支付票價差額。

未搭乘

機票將被沒收且不可退款。

機票費用

僅適用於旅行社

免費行李額

最多可攜帶 3 件行李,總重 7 公斤,尺寸不超過 56 公分 X 36 公分 x 23 公分。 嬰兒無免費行李

超重行李

國內航班每公斤 150 菲律賓比索,國際航班每公斤 600 菲律賓比索

網站管理

若為旅客自願退票,即不退款 根據 APBR 的條款,如果航班取消或延誤 3 小時,可退款。

事先預訂您的托運行李

購買的額外預付費行李不考慮和/或計算運動器材的允許重量。

座位選擇

體育器材

每個航段及每位乘客僅允許一件體育器材額度。

衝浪板

高爾夫球

自行車

旅行前準備自行車

潛水裝備

因為危險規範,含有可充電漏液或防漏鉛酸電池的高強度潛水燈,和普通便攜式潛水燈(例如:手電筒)將不被接受作為托運行李或隨身行李帶上我們的飛機。

樂器和宗教用品

槍支、彈藥和其他武器

不允許。
克拉克辦公室

L1-0008AA | Ground Level | Landside, Clark International Airport Terminal 2, Clark Freeport Zone, Philippines

衛星辦公室

Unit 707-5 Columbia Complex Bldg. (Beside DG Budget Hotel) Ninoy Aquino Ave., Paranaque City, Metro Manila, Philippines 17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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